管理難,就如莊家與賭徒;管理不難,就是原理原則...

Apr. 29, 2020

為何需要政務官?

一個沒有理智的國度--台灣-I

總算看到一位能夠為政策辯護的官員,內政部長李鴻源為大埔事件與818拆政府案,提出政策辯護與譴責霸佔內政部的行為。不管內容如何,不管立場怎樣,起碼的原則,公務員就該為政策辯護。透過辯護的過程,聽到更多的聲音,讓正確的聲音抬頭,才不會陷入會叫的孩子有糖吃的困境。文林苑事件、台南鐵路東移土地徵收、大埔土地徵收等等....,就是沒有人為政策辯護,才會讓事情出現剪不斷、理還亂的怪現象。

這是一種教育,公民教育,公務員不敢為政策辯護,就讓人以為政府心虛,對於全民教育還不夠健全的台灣社會,自然成了街頭巷尾小道消息(大部分都是有心人士扭曲事實的題材),以訛傳訛的結果,真相不見了!太多的迂腐,太多的顢頇,也是今天台灣社會動盪不安與缺乏信心的主因。政策有缺失或不合理,當然要提出修改,這是政務官的責任與風範。政策沒有缺失,只因為執行上的瑕疵,就該主動的澄清,而不是怕事躲在背後,台灣的官場文化被以前的領導人採到腳底,公務員到今天都還抬不起頭來,是每況愈下,令人感嘆。

馬總統只一昧的討好民間的聲音,不管對錯,美其名是尊重民意,其實是不敢負責任的鴕鳥心態。一個沒有主見,又不敢面對真理,討好似是而非的聲音,結果就是造成積非成是的現象(修改軍審法應該是最不負責任的歷史定位,只因為死者家屬稱讚)。用資源與說服能力,以老百姓聽得懂的語言,讓老百姓理解對與錯,是與非,才是為政者該有的風範,而不是人多就是對,那不與比拳頭一樣。為何不敢說出對與錯的觀點,那憑甚麼坐在那個位置上?選出來不就是要為國家貢獻嗎?

法律上有太多的合法卻不合理的現象,原因很多,主要的是立法的時空改變讓原法律精神產生變化,這時候政務官的任務就出現了--修改不合時宜或不合理的法條。只會以依法行事辦事的政務官,是不夠格的公務員,這是職務帶來的使命感。有時甚至會出現合法也合理,卻不合時宜,那就考驗為政者的苦民所苦的意境了。

不合法,修法;合法,不合理,也是修法;合法,合理,不合時宜,就是以行政資源來圖個圓滿。今天大埔事件就是合法,也合理,卻不合時宜的現象,重點是為何需要每個鄉鎮都有科學園區!如果這個前提成立,那縣長的所作所為,沒有任何不合法理的一面,不把問題釐清(QBQ),這種問題將沒完沒了。如果這個前提不成立,那就回歸到國家施政的核心了,總統的願景是甚麼?老百姓的明天會如何?這才是台灣今天該關注的焦點。

一堆的教授,只會以弱者的姿態,聚集一堆的人,讓問題的焦點模糊,這就是問題解決最常見的模糊焦點。只因為這些人根本不是要解決問題,而是要製造更多的問題,這樣才有機會取得額外的資源,您說這叫做正義?

記得新北市朱立倫市長曾在市政會議中,對下屬做過這樣的指示:他要求下屬針對合法不合理的事情,要想辦法提出修改法令,或是做出對老百姓最有利的解釋。宏偉的心願,卻窒礙難行,只因為下面的官員都不是朱立倫,只是公務員一個。

個人曾為家裡一點小事槓上了新北市,明顯的市政府就是依法行事,但案件不合常理,公文往返來來回回幾趟,最後公務員無奈地只告訴在下,他們只能依法行事,請向行政法庭提出行政訴訟。這就是台灣公務體系為人詬病的地方,也是行政效率不彰的元凶。

Latest comments

03.11 | 01:10

上述11點,能做好好難~
ISO 30414規範沒看過條文,不過覺得好扯,管理應該是變形的/彈性的,把它「標準化」「規格化」似乎不妥,即使是最低標準,那也何必給個最低標準呢?是要大家遵循最低標準=合規就好呢?

03.05 | 22:09

My sentiments exactly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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