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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ar. 24, 2020

微利卻不知為何

台灣人的宿命--微利卻不知為何(寫於2013/1/25)

又是一場大拜拜,好像最近又開了一個科技會議,最後得到的結論是:張忠謀先生說,台灣的毛利都給智財權吃掉了;朱敬一博士說,台灣的專利能量很高,在美國申請的專利量已是第五名了,沒有道理有那麼大的智財逆差(毛估五十億美金,其實絕非此數字而已,多加個零還算合理);總之,要提升專利價值,把主事單位劃歸給行政院來負責,就是要提升智財價值。一群無知的官員與學者,『不知道自己不知道』的現象為何那麼地容易出現,只因為少了一點謙卑。

台灣的智財權價值不高是正常、非異常。大陸智財權的專利件數已超越日本,與美國快平起平坐了,但智財權的產值,卻只有美國的3%(2010年大陸智財局公布數字),原因何在?簡單,智財權不比量,比值,有沒有根本的技術含量,而不是一些枝微末節的應用創新,才是關鍵。

問題出在國家的科技政策,非企業之罪。美國與先進國家的專利,就像是高速公路,只要上路的人,都必須繳費。要避開不上路,可以,可是要花更多的錢與時間,還是繳點費用上高速公路划得來。典型的技術就是白光LED的專利,日本日亞公司單單靠這個專利,每年就賺進七億美金的智慧財。(台灣LED業界的人都會說,我們哪裡都銷,就不是不銷日本!這個問題不是價位與品質的層次,而是專利問題擋在前頭)

先進國家花了多少錢在研究開發領域,是國內這些主事者從來不去面對的問題。投資了多少的心力與人力,以智慧財產權來保護是天經地義。在從事研究發展過程,專利地圖的展開與策略技術的定義,更重要的是技術預測與基礎研究。這些都不做,就怪別人以智財權來保護,會阻礙創新,是最不負責任的說法。

台灣人只會以山寨自傲(R & D 的定義是:Reverse and Duplication),有哪家公司真正投入在基礎研究與技術開發領域?那要花好長的一段時間與好多的錢,經營者根本沒有這樣的遠見。會賺錢,賺的是過去財(機會財)與資源財(創投),等到別人的資源比你大了後,優勢就不再了,這才是微利的真正原因。

在TFT LCD還未成為主流的時候,STN是主要的技術,要生產STN,基本上就必須交錢,那是一條高速公路。這條高速公路已被新的高速公路取代,還是需要繳費,除非離開這個產業。大家都知道Bar code這個系統,這也是一家企業的專利,任何人想踏進這一行,就該繳錢,這就是關鍵技術專利。

反觀台灣與大陸的專利,就只是在別人開的高速公路旁,蓋個小涼亭,要進來休息的人,才需要繳費,沒有進來自然不用繳費,這種專利的價值,就只是應用上的一點功效,自然無法相提並論。華碩的eeePC,看似很有價值,其實只是應用創新,期間短,又容易被閃避(帶給華碩虧64億的一年),因為只要組裝,沒有核心技術的支撐。

台灣面臨的困境是不知道何謂技術、何謂科技?企業不知還說得過去,畢竟看短是企業經營者的唯一,一旦上了股票市場,就不可能看得長(EPS成了唯一,沒有毛利率35%以上的企業,是不夠條件談基礎研究與技術開發)。但政府單位不知,卻是讓人難過,這也是我們自己選的,所以稱之為宿命。台灣的問題在於科技政策,欠缺一個有遠見與驅動力的科技政策,只是隨著商品的暢銷與否來決定GDP成長的政府,如何看得到遠處的微弱光線(二十年後的顯示技術是甚麼?有人想過嗎)?。

科技政策與企業的商品企劃、技術策略,是改變現況的唯一之途,問題是沒有人懂,特別是朱敬一博士,主導國家科技政策的人不懂,技術預測能力欠缺,如何踏出去?鼓勵投資研發的SBIR,只是浪費錢的一個措施,不只無法鼓勵企業投資研發,只是幫企業攤提一部分的費用。補助的盡是一些過去的案子,而不是未來的科技,這樣的政策是該殺頭的。以學生得到的專利去參加競賽就沾沾自喜,是太沒常識了,那些專利都不可能跳脫現有的基礎技術元素,不可能成為高速公路,頂多只是多了一家賣店,這是可貴的現象,卻不是國家追求的目標。

宇宙→科學→科技→產業→技術→商品,這樣的一個技術供應鏈,台灣還只停留於產業與商品的層次,宇宙、科學根本付之闕如,科技或許還可能談一點點(動感元件與MEMS是未來的主流趨勢,台灣企業只懂得應用,不會想去開發,要花錢)。這樣的環境,有何好嘆息的,這是行政院國科會的最大問題所在。學校教授的評鑑以論文為主軸,教學已不再重要,如此教育政策,如何教得出有創新、敢與能破壞現況的基礎技術的學生?

考博士班都要去補習班惡補,這樣的學習態度與環境,如何能訓練出科學家?台灣人的宿命,太辛苦了,腦殘無藥醫,年輕人起碼在罵人方面的精準度挺高的,只是沒想到這些腦殘的人,就是殘到經得起罵,因為腦已殘,沒有生氣與自尊的細胞了。

專利地圖很重要,但不是重點,因為專利地圖只是看到別人佈的局,與產業技術的發展趨勢,如果能力不夠,也只能望餅興嘆。更重要的是要有超越地雷的能力,那就是技術預測與基礎研究、技術開發。一年看商品開發與改良、三到五年看技術開發,五到十年看基礎研究。很多人羨慕Apple成功模式,卻都不去思考,Apple有多少的專利,那是用錢與遠見堆壘出來的。

美國人以政府的錢養科學家於企業;日本人以競爭與引導逼企業要做基礎研究;反觀台灣,只補助企業做那種最沒有技術含量的商品改良與複製(SBIR)。企業有補助可拿,又可以抬高股價,為何還要那麼辛苦投資研究開發?結果就是今天的局面,有甚麼好怪的。要怪就怪國科會的SBIR專案帶來的技術麻痺現象,是政府的責任,不是嗎?

Latest comments

03.11 | 01:10

上述11點,能做好好難~
ISO 30414規範沒看過條文,不過覺得好扯,管理應該是變形的/彈性的,把它「標準化」「規格化」似乎不妥,即使是最低標準,那也何必給個最低標準呢?是要大家遵循最低標準=合規就好呢?

03.05 | 22:09

My sentiments exactly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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