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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pr. 11, 2020

採購,你的名字叫大爺

再談塑化劑事件--該是還給專業的時候了(2011/7/11)

塑化劑風波,一波未平,一波又起,最近隨著知名企業在媒體上的澄清文章,又掀起了一番波瀾,是該企業困獸猶鬥?還是此地無銀的困境?不得而知,卻有令人無法靜默以待的感慨,台灣企業的企業社會責任(CSR)到底跑到哪裡去了?台灣企業的食品安全理念又怎麼了?難道被狗咬走了嗎?今天就從此事件的另一個面相來談談--採購人員在此次事件的責任與專業素養。

身為採購協會的理事,有義務,也有責任讓專業的問題回歸專業,為了不尊重專業,台灣企業付出的代價已不只一樁,如果不趁此機會匡正專業的認知,這件事情絕非第一次,也不會是最後一件,往後還會有更多的黑心事件出現。

「採購」,一個不被國內企業重視的功能部門,要不,就是抱著懷疑的眼光;要不,根本就不認為「採購」是一個需要技巧的工作,總把「採購」當成一個壓榨、殺價的機器,忽略了「採購」對企業的重要任務(提升競爭力與降低經營風險),這是一個不重視專業的國度,早晚該付出代價的。

這陣子國內產、官、學界被塑化劑事件搞得四不像,幾乎形成一個全輸的局面,賠上了全民對食品安全衛生的信心,也賠掉了MIT的名聲。看起來就是廠商「黑心」,一個再清楚不過的理由。幾乎占據整個媒體畫面將近一個月的事件,難道就這麼簡單一個理由?不是的,這裡面還有好多深層的問題有待提出來討論,否則這絕非第一件,也不是最後一件黑心事件,藏在冰山下的問題還有多少,又有誰說的清楚、講得明白?…..

這件事情與「採購」在國內不被重視有最直接的關係,是一個沒有專業管理所造成的後果,該是面對專業管理的時候了。「採購」,在國際上,是個企業重點成本管理與資源調度部門,但在國內企業主的眼中,就只是殺價、降低成本的機器,從來不知道雙贏(甚或三贏)的意義與重要性。對「採購」的能力與專業,抱著反正花錢誰不會的心態,就是將就即可,殊不知,「採購」的專業對企業營運的影響,輕則喪失成本優勢,衝擊利潤來源;重則,帶給企業難以估計的經營風險,就如同此事件一般。

「採購」的專業任務是創造雙贏的局面,與企業內其他功能不同之處,在於必須同時養活兩個老闆,還須要顧慮到採購資源的品質保證。一般對於供應商管理以Supplier Quality Assurance(SQA)稱呼之,意味著「採購」買到的不是一個資材、而是供應商的品質保證能力。

這個事件透露出來的問題,可以從幾個方面來談,分別是「採購專業能力」的重視度與「採購專業素養」;其次為「企業的品質保證能力與觀念」;再其次為「企業的社會責任」;茲就事件的問題,簡單剖析如下:

「採購專業被重視度」:企業不重視採購專業,老闆眼睛只有降價,只要便宜就好,從不管合不合法、安不安全。降低成本無可厚非,也是企業經營的首要,但成本的觀念必須建構在正常的手段來處理,而非不擇手段,也不是不管對客戶的安全問題有多少。本事件中,採購從供應商遴選、供應商評鑑、到供應商管理,都脫離不了不夠專業的事實。是不被重視所以無專業?還是不夠專業才不被重視?該是有心成為採購專業經理人深思的問題。

「採購專業素養」:此事件要檢討的最大責任者,採購主管(CPO:Chief Procurement Official應列為首要,因為這樣的決策,絕非小採購得以一手遮天的。採購從「供應商評選」、「樣品評鑑(PPAP)」、到最後「設計審查」、與日常管理的「定期品質報告的檢討」等,都是採購在預防供應的物料對品質造成傷害的必要程序。採購在不知情之下,採購了不適當的材料,造成企業聲譽的傷害,那是「採購專業能力」不夠格;如果出于老闆的指示,卻明知故犯的進行不適當的採購行為,那是「專業素養(採購倫理) 」的不足,也是不及格的採購。重視採購專業能力一直是中華採購管理協會的職志,希望能夠透顧協會的推動,帶給企業一個正確的觀念,以提升國內企業的競爭力,卻發生這樣的事件,只能說協會的努力還不夠,對於採購專業的推動,還需要加倍。採購倫理有點像公務員服務法的精神一樣,在不合法的情況下,公務員應該有挺身維護法律的義務與立場,採購也該如此。讓企業內部的各部門,對供應商品質保證的正確認知,也是採購該具備的素養。本事件採購牽涉到的專業領域有「總持有成本管理TCO:Total Cost Ownership」、「供應商管理SQA」與「採購風險管理」。

「企業品質保證能力」:一個正常、有品質保證能力的企業,這種事件絕對不可能發生。會發生這種事件,還推說不知情,意味著企業的品質保證能力不夠,那叫顧客如何信任其產品?品質保證體系(ISO也好、HACCP也罷、或是IATF-16949系統),都是為了確保顧客在消費企業生產產品的安全與權益,每個產品開發過程,都必須有一套嚴謹的品質保證程序,主要目的就是避免消費者受到不必要的傷害。新產品開發程序中,PPAP(Production Parts Approval Process)是當採購任何新的資材時,都必須經過的一個程序—資材驗證。很多企業都有這樣的程序,卻都沒有做到位,應該說是很多企業都做錯了還不自知。首先採購會請供應商提供樣品與檢驗報告(前提是供應商提供出來的東西是合於要求的),交給品質保證單位及研發部門進行評鑑。

這點大部份企業都有做到,問題是做錯了,很多企業只是依據供應商提供的數據做資料上的確認而已,卻沒有一套真正評估資材本身安全與否的程序。這除了需要合宜的設備、儀器以外,還需要有一套合宜的食品安全標準、評鑑人員的能力、技術、經驗與嚴謹度,缺一不可。這絕非如某大企業所說的,投資了一億五錢萬元買了設備就一定沒問題(那只能說是該企業的品質保證能力太差了)。

「企業社會責任」:這家知名企業,要不就是沒有品質保證能力;要不就是存心欺騙;更要不得的可能就是欠缺社會責任,以為只要裝做不知道即可蒙騙過關。企業評鑑出來的數據,與供應商提供的數據必須加以比對,一來藉以判斷供應商的品質保證能力;二來判斷兩家企業的儀器間是否有誤差,以免未來交貨出問題時,產生品質判斷上的爭議。再其次這份數據也須列入產品開發紀錄,在市場上如果出現品質爭議時,做為回溯管理的重要依據,這點很多企業根本沒做到。這是新產品開發階段部份,進入日常管理階段時,每次進貨時的品質數據確認外,還需要定期的對供應商進行品質稽核。這些程序不只是看看文件而已,還必須深入稽核品質保證系統的運作,這點更是很多企業的盲點。

相信很多的事業主並沒有品質保證的觀念,總以為本身已取得HACCP認證,這些事情是品質保證人員的工作,與老闆無關。一旦有成本控制的需要時,根本不管品質保證的精神,只要成本低就好,直接指示採購人員購買不合宜的資材。品質保證人員又有幾位能為品質保證挺身糾正老闆的錯誤觀念,在揣摩上意的社會文化下,順水推舟的結果,如何不傷到企業的聲譽。這部分牽涉到企業社會責任(CSR)的層次,也難怪會逼迫採購進行有傷品質保證的採購行為。明知故犯稱之為「黑心」,被供應商欺騙稱之為「無知」,不管怎麼說,這都不該是一個知名企業該出現的現象。「黑心」該被唾棄,「無知」不該讓顧客蒙受不白之冤,也是企業的錯,卻還不知道道歉,不是沒有企業社會責任還能說甚麼?至於投資多少錢于設備上,並不是重點,品質保證觀念與社會責任才是重點。投資那麼多的錢,居然還會出問題,企業居然不懂得反省,還辯稱被欺騙,如何讓顧客能安心再度消費其產品?

國內企業欠缺品質保證能力,總以為只要拿到品質認證,就代表企業已具備品質保證能力,這是大錯特錯的想法。品質保證是企業與顧客間的橋樑,是以顧客的最大權益為目標,企業的經營活動都以此為依歸,所以國外很多企業的品質保證部門都直接隸屬在總經理之下,其理在此。國內企業對品質保證的誤解,這種事件絕非單一事件,今天不想談政府方面的問題,那也是罄竹難書,不提也罷。如何建立正確的品質保證體系與觀念,是一個危機,也是轉機,就看主事者的心態與消費者的覺醒。

其次,也該回歸專業管理,讓「採購」的價值不再只是依指示下訂單,殺價的機器。運用採購的專業能力,花錢賺錢,塑造一個「企業」、「供應商」、「社會」三贏的商業模式,才是國內企業躍昇國際舞台與提升競爭力的必要。採購人員也該自強,一份工作很重要,專業能力的表現與專業素養的蓄積,是贏得社會尊敬的不二法門。此事件的發生,採購協會必須以加倍的努力,為國內提供一個採購專業學習的平台,為企業培育專業採購,提升競爭力。協會的同仁也將盡最大的努力,為產業界提供更專業的服務,避免類似的事件再次的發生,此為吾輩所願,共勉之。

政府有關單位也正為此事件擬訂修法方向,擬加重採購在類似事件的刑責。見仁見智,很多人為此惶惶不安,也有很多人認為大快人心,這些都是非理性的看法,可以從很多方面來探討。礙於篇幅,本次先談至此,以後有機會再詳續。

Latest comments

03.11 | 01:10

上述11點,能做好好難~
ISO 30414規範沒看過條文,不過覺得好扯,管理應該是變形的/彈性的,把它「標準化」「規格化」似乎不妥,即使是最低標準,那也何必給個最低標準呢?是要大家遵循最低標準=合規就好呢?

03.05 | 22:09

My sentiments exactly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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