管理難,就如莊家與賭徒;管理不難,就是原理原則...

Apr. 9, 2020

管理本來就是責任制

從無薪假與責任制談管理的本質-II

勞委會大概是本次大選最熱門的部會,無薪假已搞得主委焦頭爛額了,又來一個責任制的勞基法條修訂,兩面不討好,卻是傭人本自擾。好多的問題,攤開來看的話,都不是問題卻成為問題的問題。更嚴重的是,問題的本尊不見了,只看到分身與枝微末節的東西被討論著,掩蓋了事實的真相,就拿責任制這樣一個話題來談起,只會鑽法律漏洞的中國人的民族性帶來的社會成本有多高,不知有那幾位學者願意去研究,或是認為值得研究。

責任制也是台灣過勞死的元凶,更是企業無效率的根本問題。很多雇主以責任制來掩飾,壓榨勞工的工時,很多的工作疊床架屋,不思從流程來改善,只懂得讓勞工以責任制為由,把成本的真相扭曲掉。好多次個人都提到,台灣經濟的成績單不該是經營能力而來的,是犧牲勞動力,才有一點勉強的微利,原因就在此。

讓成本還原真面目,流程的改善議題才會浮現檯面;讓成本的真相大白,才可能看出經營的效率問題,也才有可能出現管理的意義。只知道用廉價勞工,壓榨、欺壓的結果,慢慢失去了企業經營該有的改善與效率追求,飲鴆止渴的代價就是越來越弱了的經營體質而還不自知。

上銀科技的董事長驕傲的標榜著,員工平均薪資已達60萬台幣,他大概還不知道,如果平均薪資只有60萬元,以15個月(三個月獎金)來換算,月薪也不過是40,000而已,並沒有甚麼好驕傲的。但起碼還有這樣的老闆敢以公司的薪資來強調經營績效,比起大部份的老闆,這點要強得多了。

為何說責任制是勞委會庸人自擾?因為勞委會在審責任制的過程,沒有用心、深入的去理解問題後面的問題,草率橡皮圖章蓋下去的結果,讓企業老闆給賣了也是自然不過的事,結果就是失業率夢饜難以揮去,與勞工的不滿情緒高漲,正好這又是大選的最佳題材,這不是庸人自擾又是甚麼?

責任制的用詞實在好玩,如果企業是雇用員工來賺錢,執行一件任務,責任制本來就是存在的事實,為何還需要用法律來規範?相反的,責任制意味著只要做到該做的事,是否也有提前完成的時候,屆時,只要責任到了,那是否也可以提前下班?一個被扭曲到幾乎只一面要求,沒有法律素養的地方,法律被金錢踐踏了,可怕的是執法者被法律給騙了。

責任制是每個職位的價值所在,本不需要有任何法律規範的。老美用人,只強調有無貢獻,不喜歡盡力而為的態度,沒有效率的人難以得到好的工作機會。老闆想要卡員工的油,才會在勞基法中提出責任制的觀點(這部分要拜工研院之賜,工研院不務正業,專門開一些課程,教導企業主如何規避勞基法的限制,卻沒有人開課教導員工如何在勞基法中爭取最大權益。只因為上課要錢。為公司省錢(表面)的錢,老闆願意出,教員工搗蛋的課程,一毛不拔是天經地義的事)。

一個企業,如果沒有塑造出正確的職場文化,讓員工懂得當責的意義,責任制永遠只是個糖衣,老闆得到的絕不是更多的時間(撈到好處),只會出現看不見的成本,因為責任制會讓員工懂得如何裝忙。須知道,裝忙是世界上最貴的成本(其次為等待、再次為重工),而且這種成本看不到、管不著。這也是台灣企業生產力不如韓國、新加坡與香港的元凶。

企業會以企業文化讓員工懂得當責的意義,公司的治理根本就不需要提責任制。以責任制的精神來治理企業,也根本不用外力來干涉,是對自己負責任的態度,重點是經營者是否也責任制了?時間的長短與責任制無關,有這麼多的問題,也是出在經營者把時間當成績效的源頭,才會有卡油的思想。能力與勞力不等號,時間與績效不等號、創意與努力不等號,唯有效率與效能才是經營績效的等號,可是卻不需要談責任制,這也是台灣企業現況的困境所在,不知道自己不知道。

Latest comments

03.11 | 01:10

上述11點,能做好好難~
ISO 30414規範沒看過條文,不過覺得好扯,管理應該是變形的/彈性的,把它「標準化」「規格化」似乎不妥,即使是最低標準,那也何必給個最低標準呢?是要大家遵循最低標準=合規就好呢?

03.05 | 22:09

My sentiments exactly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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