管理難,就如莊家與賭徒;管理不難,就是原理原則...

Apr. 13, 2020

情理法與法理情的牽絆

談談領導的條件(續)

昨天我們談了領導人的四大要件,「洞見觀瞻、創新思維、有效手段、依法行事」這四部分,對中國人來說,最不容易做到的,大概要屬第四項的依法行事了。中國人受到五千年來以農立國的影響,加上儒家思想的五倫觀念,以尊卑為基本的處世哲學,某些程度上,中國人的民族性是帶有鄉愿的一面。中國人強調天下間無不是的父母,但現實社會不是的父母卻屢見不鮮;中國人總是帶有某種程度的奴性,因為尊卑觀念根深蒂固。在這樣的環境下,人情世故高於法律教條,形成一種理性低落、感性當道的社會現象。在這樣的大環境下,是非就不易被放入人生的價值觀,取而代之的是對個人的遵從與嗜好,久而久之,問題就會出現。如果當事人價值觀正確,則萬事OK,否則甚麼樣的事件都可能發生。形成一種人治的社會,法律只是聊表一格,為一些權勢服務的工具。(十幾年前的文章,現在看來,這個情勢益加明顯)

就以最近企業涉及到的內線交易來說,這些公司在社會上都是頂尖企業,領導也都是一流之選,但為何會面臨這樣的尷尬局面?當事人對趨勢的了解,因為資訊與資源充裕,所以了解得比人何人都多。在變化產生的時候,同樣在解決問題,但卻選擇了以對小眾利益最大化的做法,而忽略了社會公益的企業任務,忘記了守法的重要,也就是沒有依法行事做出來的決策的結果。是不知、還是不理會,其實應該說的是價值觀的扭曲。

再談談這兩天最熱門的三立電視台228事件專題的問題。如果說這些問題當事人(編輯與主播)都不知情,那我們幹嘛還相信這樣的媒體,因為基本上連事實都無法弄清楚的媒體,提供的只是茶餘飯後的小道消息,不是正確的事實,這樣的媒體不夠資格。但如果知情,又為何如此做?還是老話一句,價值觀的問題,驅使她們不依法行事。

這件事情透露出來的問題還不至於此,當問題發生的時候,沒有任何學者針對錯誤的歷史資料提出質疑,因為他們怕事,那這些學者還能夠得到尊敬嗎?又當問題被舉發的時候,當事電視台不只沒有反省的聲音,反而要告舉發媒體、求償,這就是典型的做賊的喊抓賊。政府的問題我們姑且不談,因為談不完,所以省省力氣。整個台灣彌漫在一個不理性的氣氛中,所以都以譁眾取寵為樂,領導者也樂於如此,這就是最要不得的愚民政策。

從管理的角度來說,這些問題都是價值觀的因素所致。再深入一層來看的話,可以再加強一個觀點,領導者不只要具備四大要件,更重要的是要有一個正確有意義的價值觀,這樣的社會才會是理性與和諧的,否則意識型態讓所有的是非都不見了,那還奢談甚麼進步與尊嚴。

Latest comments

03.11 | 01:10

上述11點,能做好好難~
ISO 30414規範沒看過條文,不過覺得好扯,管理應該是變形的/彈性的,把它「標準化」「規格化」似乎不妥,即使是最低標準,那也何必給個最低標準呢?是要大家遵循最低標準=合規就好呢?

03.05 | 22:09

My sentiments exactly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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