管理難,就如莊家與賭徒;管理不難,就是原理原則...

Jun. 12, 2018

機能定義的重點

價值工程系列-5(實務-機能定義-3)

機能定義有一些必要的原則要注意,所有的機能都是為了要滿足客戶需求而衍生的,判斷基本、輔助或是無效機能,都必須以顧客的角度來思考。由於工程師或是內部專業需求,會附加很多的機能,往往都只看到成本的增加,對顧客的需要與否,反而容易被忽略。

定義機能在1st lock2nd Lock的作法上也有所不同。2nd Lock的作法是價值分析,是以現有的流程或是產品為目標,展開機能定義,從機能分析來評估價值;1st Lock的作法則剛好相反,先從市場調查,掌握市場需求,以市場需求來定義機能,再透過設計來呈現機能,以滿足產品的價值需求。

相較於VA而言,VE的機能定義比較偏向於商品企劃,難度自然高一些。對於還不熟悉VA的人來說,建議不要急於進入VE的殿堂,那會產生很大的挫折感。但也不是絕對的,如果企業是以品牌為經營重點,商品企劃是重要機能,那就必須從VE作起,方得以凸顯商品的價值。

機能定義以【目的機能】及【手段機能】來展開,基本的考量在於

可以明確每個機能;

機能能讓人易於理解;

由於機能是以抽象方式整理,想像空間及轉換空間大且容易。

機能定義的注意要點(抽象化表示)

名詞部份儘可能以達成基準可以量化的表現;

動詞的表現,不要限制方法,以多角度來思考;

主要部品要實施目的機能與手段機能定義,末端部品則只要考慮目的機能即可;

兩個以上之機能不要集合,以一個一個機能定義;

省略形容詞的修飾;

為了使上下機能不致產生不易判斷的問題,不要使用否定語;

使用者的使用特性也是重要要素,不能遺漏。

下表為機能定義的一些好與不好的範例對照表,請各位多參酌:

產品

不好

鏍栓(螺絲) 開關 控制閥 塗裝

裝置物品 切掉電源 調節開口 塗上顏色

決定位置 切斷電流 切斷流量 保護表面

機能定義也不需要急於一次就搞定,來回多看幾遍,可以確認是否有不妥或是遺漏。以下為實施VA/VE時常用的機能定義查檢項目,對於企業內部在實施價值工程上,有很大的方便。各位如果有興趣,可以把這些查檢項目,轉換成為企業內部的查檢表,可以成為體系的一部分。

有關製品之內容

u  製品及構成品、部品的名稱是否都很清楚?

u  充分瞭解製品的構造?

u  對各部構造是否都瞭解其特定目的?

u  各部份之要求事項是否已確實掌握?

l   外觀形狀

l   可靠性

l   維護性

l   安全性

l   服務特性

l   客戶期望事項

u  是否充分掌握性能上的特性?

l   (材質、強度、精度、公差、重量、尺寸、大小、輸出等)

u  瞭解製品的使用方法嗎?

u  確認過製品的使用環境嗎?

u  設計人員有充分的說明過設計概念?

u  不要意見,盡可能收集事實資料?

u  沒有以推想來確認的情事嗎?

u  有做過組立工程分析嗎?

u  有做過部品工程分析嗎?

u  調查過使用的機械或設備嗎?

u  調查過使用的模具或治工具嗎?

u  對細部的設計過程有調查過嗎?

u  調查過採購的過程嗎?

u  製品規格書是否具備?

u  組立圖、子系統組立圖及部品圖具備否?

u  是否備齊部品清單、材料清單?

u  製品及構成品、部品的情報來源是否已列出?

l   有關設計面

l   有關材料面

l   有關採購面

l   有關委外加工方面

l   有關製造面

l   有關成本面

有關製品方面,各部門之現況問題點是否明確?

u     設計的問題點

u     製造上的問題點

u     採購、外包上的問題點

u     銷售上的問題點

有關動作機能

u  確認過製品、構成品、部品的真正目的嗎?

u  能以動詞加名詞簡潔地表現了嗎?

u  機能定義沒有遺漏?

u  機能的表現有無一致(有無同樣機能卻出現不同表現之情事)

u  名詞部份盡可能以設計參數表現?

u  機能有否依基本機能與輔助機能分類?

u  機能與規格條件區分了嗎?

u  各部份機能是否依系統化整理過?

u  各機能是否嘗試依適當的領域分類?

u  機能定義沒有靠推定來定義?

有關製品之內容

u  製品及構成品、部品的名稱是否都很清楚?

u  充分瞭解製品的構造?

u  對各部構造是否都瞭解其特定目的?

u  各部份之要求事項是否已確實掌握?

l   外觀形狀

l   可靠性

l   維護性

l   安全性

l   服務特性

l   客戶期望事項

u  是否充分掌握性能上的特性?

l    (材質、強度、精度、公差、重量、尺寸、大小、輸出等)

u  瞭解製品的使用方法嗎?

u  確認過製品的使用環境嗎?

u  設計人員有充分的說明過設計概念?

u  不要意見,盡可能收集事實資料?

u  沒有以推想來確認的情事嗎?

u  有做過組立工程分析嗎?

u  有做過部品工程分析嗎?

u  調查過使用的機械或設備嗎?

u  調查過使用的模具或治工具嗎?

u  對細部的設計過程有調查過嗎?

u  調查過採購的過程嗎?

u  製品規格書是否具備?

u  組立圖、子系統組立圖及部品圖具備否?

u  是否備齊部品清單、材料清單?

u  製品及構成品、部品的情報來源是否已列出?

l   有關設計面

l   有關材料面

l   有關採購面

l   有關委外加工方面

l   有關製造面

l   有關成本面

u  有關製品方面,各部門之現況問題點是否明確?

l   設計的問題點

l   製造上的問題點

l   採購、外包上的問題點

l   銷售上的問題點

有關動作機能

u  確認過製品、構成品、部品的真正目的嗎?

u  能以動詞加名詞簡潔地表現了嗎?

u  機能定義沒有遺漏?

u  機能的表現有無一致(有無同樣機能卻出現不同表現之情事)

u  名詞部份盡可能以設計參數表現?

u  機能有否依基本機能與輔助機能分類?

u  機能與規格條件區分了嗎?

u  各部份機能是否依系統化整理過?

u  各機能是否嘗試依適當的領域分類?

u  機能定義沒有靠推定來定義?

各機能是否依貴重機能與使用機能分類?

機能定義談到此,接下來將進入機能評價。

Latest comments

03.11 | 01:10

上述11點,能做好好難~
ISO 30414規範沒看過條文,不過覺得好扯,管理應該是變形的/彈性的,把它「標準化」「規格化」似乎不妥,即使是最低標準,那也何必給個最低標準呢?是要大家遵循最低標準=合規就好呢?

03.05 | 22:09

My sentiments exactly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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