管理難,就如莊家與賭徒;管理不難,就是原理原則...

Apr. 3, 2020

透過改善四法寶提案

價值工程系列七(實務-提案改善-I)

價值工程最重要的部分,無非就是提出改善提案,以科學的方法來降低成本。今天就來談談改善的四個基本原則ECRS。ECRS四原則是以下的四個英文字的開頭為之。

  • E:Eliminate            (排除或剔除)
  • C:Combine            (整合或合併)
  • R:Rearrange/Replacement  (替代或變更)
  • S:Simplify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(簡化)

這四原則放諸四海皆準,可以被運用於各個領域,建議各位多深入了解,在日常的工作上有很大的效率提升的效果。簡單說明如下:

E:排除或剔除:

針對不必要的機能(重複或是過剩的機能)或是元素,不是談如何削減,而是直接剔除。在降低成本的手法中,是效果最大的手法。相對的由於是直接拔除,很多人不太敢用,也就是如此,才會造成組織中的無效工作的出現。

價值工程的重點也在此,譬如說:一個重複機能的存在,如白板筆的辨識標籤,成本或許只有三分錢,但因為這個機能是多餘的,一般人並不會對此零件做成本降低的動作。然如果懂成本的話,則不該如是想。標籤只有三分錢,但因為有標籤的存在,就會出現貼標籤的動作;有標籤的存在,就會有倉儲管理的必要,也會出現品質檢驗的成本,更難避免的是採購下單與設計出圖的成本。如果仔細算下來,這張標籤的衍生成本可能達一塊錢。如果把標籤拿掉,無形的一塊錢將此消失,否則就永遠存在不同的成本帳上,沒人理會,這就是E原則的重點。

剔除法的效用重點在於能夠把周邊的無效成本一併排除,以電子PCBA設計而言,減少一顆電阻,或許很多工程師不以為意,只因為電阻的單價太低了。對不懂成本的人,只看到電阻的單價,卻沒看到電組的總成本。細部分析電阻的總成本,可能涵蓋:材料費、直接工時、資產效率、設備能源、空間成本、外包費、品質成本、管理成本與設計成本,這還不包括在外部衍生的成本。

 C:整合或合併:

合併的原則常被運用於流程改善或是工作改善。把兩個作業合併成一個,可以減少移動、轉移的動作,是一個比較沒有排斥性的改善手法。其實合併這個手法,運用得當的話,幾乎隨手可得。在一般的流程改善領域,運用合併法則的案例很多,而且成功機率都很高,這點可以建議各位多考慮。

R:變更或替代:

這是個變化最多,效果卻無限的手法。以個人經驗,在流程改善上用合併的手法多,但在流程再造的領域,大概只會看到E與R的手法。沒有看到E或是R的手法,要說能夠達到破壞性的創新,有其難度。6 Sigma的黑帶高手,如果在進行的專案中,沒有用到R或是E的原則,恐怕都只停留於綠帶(GB)的層次,效益不可能看得到大幅度的變化。

把程序改變一下,或是尺寸、重量、改變,使用另外的材料來替代,工作上的作業模式改變.....等等,都屬於這個手法。如果說E手法是釜底抽薪,那R手法就可以比擬百變金剛,孫悟空七十二變,充分考慮創意的一個手法。

S:簡化:

簡化原則大概是日常生活中,最不起眼,卻是源源不絕的一種手法。人有一種天生就喜歡把事情複雜化的性格,在組織小的時候(如創業初期),企業內很少有固定的流程與組織,一個人當三個人用是常態。然組織在不斷的茁壯後,流程與架構都開始複雜化,也不知不覺得把成本埋了進去。創業精神是常被拿來提醒一個企業競爭力衰退的精神用語,主要就是提醒組織,複雜的作業模式只會帶來成本,沒有貢獻價值的。

把業務流程簡化,設計的公差放大,組織架構精簡,設計的樣式單純化.....等等,都屬之。簡化的效益性會受到某種程度的限制,但如果把改善視為常態,積累下來的效益,也是一個不可小覷的活動。簡化手法的有效運用,必須從企業文化的層面來做,才可能長久。持續改善、隨時改善、全員參與,效益無窮。

ECRS四原則並不限定一次只能用一項,可以混合著使用,而且適用於各個領域,如產品、組件、加工原件到元件;工廠、製程、組裝、作業等;流程、管理作業項目等;系統如高鐵、捷運等等,運用得宜,都可以發揮莫大的效益。

Latest comments

03.11 | 01:10

上述11點,能做好好難~
ISO 30414規範沒看過條文,不過覺得好扯,管理應該是變形的/彈性的,把它「標準化」「規格化」似乎不妥,即使是最低標準,那也何必給個最低標準呢?是要大家遵循最低標準=合規就好呢?

03.05 | 22:09

My sentiments exactly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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