管理難,就如莊家與賭徒;管理不難,就是原理原則...

Mar. 14, 2020

新產品開發專案的品質保證

        談了這麼多,很多人會希望提供表格或是表單,能夠立即上手。沒問題,等把專案系列搬完後,會有個附件檔案讓各位下載,直接套用到運作的專案,每個行業都是用,畢竟只是原理原則的東西。

談完了變更管理,專案管控的重點還有一項,就是品質管理,特別是新產品開發的品質管理。

        依個人經驗,看到國內很多企業(連號稱High Tech的企業),標榜著根留台灣,所以研發在台灣,生產在大陸的模式成了不變的法則(這是十幾年前的當紅話題,現在已慢慢的轉彎了,情勢不一樣了),問題是這樣子的嗎?那家公司的工程師能夠很順利的把新產品開發完後,就放手立即接新案子?無不是每天忙於兩岸奔波,只因為良率與品質的問題太多了。大陸的台幹更是辛苦,一位國內上市知名企業的廠長,就曾經這樣抱怨過:以前在台灣生產的時候,良率沒有95%是不上的;但現在台灣方面號稱設計完成,其實良率也都只有50%不到,結果自然累死廠長。這樣的案例,不勝枚舉,問題出在哪?專案的品質管理與基本機制的問題。今天就來談談此一問題。

        沒有品牌的企業,往往把產品的品質與產品的機能畫上等號,其實專案的品質(特別是新產品開發專案),泛指的是可靠性與環境特性,一種客戶認同價值的品質觀點,而非企業標榜的品質管理(QC Pass)。產品機能只是品質的最基本需求,產品機能做不到,或是有瑕疵,根本都稱不上是產品。在客戶使用產品的壽命期間,產品都可以正常的發揮其應有的機能,這才是客戶要的品質,亦即所謂的可靠性。

        要做好專案的品質管理,第一步是專案的品質定義。這其中主要涵蓋幾個部分,分別為產品的機能、可靠性指標、環境特性、使用特性及安全性等等。

        首先來談談品質機能。產品機能是顧客對產品價值認知的第一個關卡,規畫出一個滿足市場需要的機能,是產品成功的第一步。在機能定義上,如何與顧客聲音(VOC:Voice Of Customer)結合,為關鍵成功要素。

        一般機能展開最常用的手法為QFD(品質機能展開),此工具用得好的話,可以完全的將VOC與VOE(Voice Of Engineering)結合,並且從競爭分析與標竿學習的角度,來制定品質計畫,可以避免規格訂得不夠,缺乏競爭力;或是規格訂得太高(Over Spec.),成本浪費等問題。

        QFD因為系統龐大,所以不容易做好,加上台灣企業以OEM起家,自創品牌畢竟還是不多,所以此部分相對的陌生。但要開發出一個有市場性與競爭性的產品,沒有此一能力,自無法登大雅之堂。另外還有一種做法是以機能分析的方式來制訂產品機能,手法運用與QFD同,但卻沒有那麼龐大的系統需求,比較適用於台灣企業。

        機能定義完後,品質保證部門應該針對新產品機能,考慮市場需求,制訂出品質保證計畫書,以做為新產品開發的整體品質保證活動的依據。品質保證計畫應該包含品質目標(含壽命、可靠度指標、環保特性、安全規範、操作性與物流特性等等)、新產品開發過程的品質文件、品質保證測試模式與規模、樣品需求與測試用的文件格式等等。新產品開發專案必須以此文件為基礎,配合流程實施品質設計審查(DR)。

        品質保證計畫書一旦提出,工程師與相關機能部門依據可靠度指標與品質需求,展開可靠度設計,其中包含:可靠性分配、可靠性預測、可靠性零件(RCP:Reliability Critical Parts)、品質保證計畫(PPAP:Production Part Approval Process),例如RCP零件的2,000小時可靠度實驗等、可靠性設計與可靠性試驗(一般台灣企業習慣以EVT:Engineering Verification Test)、(DVT:Design Verification Test)、(MVP:Mass production Verification Test)來稱呼。一般通稱DVT或是(QAT:Quality Assurance Test)。

        新產品開發的品質管理最重要的是設計品質(DFR & DFQ),一個完整的品質設計程序應該會實施設計初期的事前設計審查,及設計後的審計審查。為了提升可靠度設計,最近也流行透過FMEA的手法(Failure Mode Effect Analysis)來預防可靠度問題的發生,以降低產品上市後因可靠性問題帶來的失效成本。一旦設計到了一個段落後,重頭戲→『試作』、『驗證』的程序登場。此部分程序比較複雜,也重要,留待明天待續。

Latest comments

03.11 | 01:10

上述11點,能做好好難~
ISO 30414規範沒看過條文,不過覺得好扯,管理應該是變形的/彈性的,把它「標準化」「規格化」似乎不妥,即使是最低標準,那也何必給個最低標準呢?是要大家遵循最低標準=合規就好呢?

03.05 | 22:09

My sentiments exactly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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