管理難,就如莊家與賭徒;管理不難,就是原理原則...

Apr. 2, 202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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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品企劃--漫談電子書-V

另外一種商業模式是以內容產業為主體,就是現在Amazon模式為代表。這種模式的特色顧名思義,內容是主角,硬體只是一個載體,可以自由更換(前提是規格已標準化)。內容產業對著作權者有其一套既有的版權授權模式,所以在版權方面已形成一套標準化作業模式,不成問題。由內容產業來主導電子書產業,成功機率會比以3C模式為高。

但以內容產業主導的商業模式也不是都沒有問題,文人相輕,在標準的訂定上,這樣的模式就不太容易突破,不會有PC那樣的世界標準的出現,結果很容易形成戰國群雄割據的局面,對使用者而言,無疑的將會被剝很多層的皮。

還有內容是電子書的關鍵價值鏈的重點,要完全使用別人的格式,等於割下城下之盟,這件事要讓出版業完全的開放,難度是高了些。

另外一種模式是放在一般電子產品的專櫃上,以利基產品的面貌與使用者對談。這種模式的特色是路歸路、橋歸橋,專賣店裡各式各樣的品牌都有,要買內容也可以順道購買,或是直接向內容公司購買。至於拆帳的部分,就由雙方各自談妥即可。這種做法比較接近手機加盟店或是直營店的味道。

要採取這種做法的前提是產業標準都已成熟,規格也有高度標準化,電子書完完全全是一個載體而已,沒有所謂的其他功能,屆時買電子書就如買手機或是Notebook一樣。一旦走到此一地步,電子書的市場又將見一片紅海殺戮,只看到內容產業的笑容。最近看到一些報導,大陸電子書市場價格已殺到RMB1,000以下了,甚至幾百塊的電子書也都陸陸續續問市。這些公司早晚會面臨困境的,因為山寨橫行,在微薄的利潤下,鋌而走險的情況難保不會發生,屆時又是一堆的著作權問題。

不管採取甚麼模式,現階段電子書並還未達到快速成長的條件,還只能稱之為利基產品。此階段的產品開發或是模式的建立,都該有財大氣粗的企業、或是在某些領域獨霸鰲頭的企業來主導,否則要成功就只好慢慢來。看日本公司在佈局電子書的做法,基本上都是以內容為根本的思考。Sony為何會去買媒體公司,其理在此。Panasonic也是擁有自己的內容產業、Fuji Xerox也是如此;Apple iPod的成功,是歸功於iTune上的虛擬媒體櫃概念,其實這只是以前Walk man的數位版模式。這不是撥冷水,只是想提醒沖昏了頭的企業,從價值鏈觀點來思考,或許路更廣。

其實電子書的用途很廣,十年前個人在電子書的規劃上,是希望能夠真正的看到『Any body,Any time、Any where、See any thing。』只可惜當初沒有成功。這樣的產品概念,是完全以數位概念來規劃,而不是把現況的實體書改成電子模式而已。接下來跟各位分享一下個人的電子書概念。

Latest comments

03.11 | 01:10

上述11點,能做好好難~
ISO 30414規範沒看過條文,不過覺得好扯,管理應該是變形的/彈性的,把它「標準化」「規格化」似乎不妥,即使是最低標準,那也何必給個最低標準呢?是要大家遵循最低標準=合規就好呢?

03.05 | 22:09

My sentiments exactly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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