管理難,就如莊家與賭徒;管理不難,就是原理原則...

Apr. 23, 2020

是大鍋飯還是當責?

一窩蜂的台灣百態--被誤解的『當責』VI

一路談過來,只是希望對當責有個正確的認知,釐清組織的無效率做為。管理本來就是殊途同歸,不同的學派,也不過是一些新的元素的加入,賦于更多的時代性,基礎的架構,還是離不開管理的基本--PDCA、5W2H等元素。相對的,基礎夠紮實的話,甚麼樣的學說,或是新的管理模式,還是可以很快的進入狀況,融入本身的知識領域,這就是所謂的融會貫通!

『當責』已談了這麼多,不知各位有無發覺,『當責』強調的是21世紀的管理特質--『專案的跨機能管理CFM』,也就是一個最典型的追求『學習型組織』的境界。以任務導向取代目標管理的達成主義;價值導向改變交差了事心態;專案導向創造團隊經營效果、創意導向提升管理效能。『ARCI』算是一個新的元素,把傳統企業內不太容易被定位的『專家』,改以『顧問』的形式呈現,讓團隊的問題分析與解決的能力,跳脫個人精英主義的窠臼,達到團隊最佳化。

這樣的思路相信普遍都可以接受,但要把『ARCI』定位好,可不見得就是這麼的容易,還是常見很多的迷失與誤區。『ARCI』是針對一個組織,權責分配的最佳模型。組織的規劃,可能會出現以下幾種模式,其中第一與第二種模式是屬於無效的『ARCI』,無法達到當責所想要追求的境界。(當責的導入,人資是關鍵部門,很多的系統面的建置,需要人資來架構的。可是看來台灣的人資對當責的陌生程度,讓人難以置信,人資不懂當責居然想導入當責管理!

第一種當責的規劃,看似完整,卻跳不開傳統管理的專案模式。表面上雖有當責的名份,處理事情還是以共識決為原則,A與R其實都是同一陣線的,共同分擔組織的目標,與當責強調的部分有所差距。

第二種當責更是一種大鍋飯的組織模式,就如同委員會一般,C與I都被劃歸團隊內,共同分擔目標,少了當責的A與R的區分。公務部門最常見的大概就是這種模式,凡事以委員會為之,卻又做不了主,除了開會還是開會,無人承擔最重要的目標責任。

Latest comments

03.11 | 01:10

上述11點,能做好好難~
ISO 30414規範沒看過條文,不過覺得好扯,管理應該是變形的/彈性的,把它「標準化」「規格化」似乎不妥,即使是最低標準,那也何必給個最低標準呢?是要大家遵循最低標準=合規就好呢?

03.05 | 22:09

My sentiments exactly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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