管理難,就如莊家與賭徒;管理不難,就是原理原則...

Apr. 24, 2020

當知識放諸四海皆準的時候,管理只有原理原則

重新定義的人才力(MI,T)-III

甚麼叫做MI,T?似乎還有很多人不太清楚這個詞的涵義。MI,T:Mobility Innovation Talent,顧名思義,可以攜帶的創新能力。以前用的名詞叫做Portable skill,一種可以帶得走的能力。還是有點籠統,簡單一個比喻,在外面講課,最常聽到的就是:『老師,您講的是製造業的東西,我們是餐飲業的,根本不適用!...』;『老師,您能不用我們公司的案例來說明.....』等等,這意味著,學到的只適合用在某個領域,一旦離開了這個領域,就得重來。

這種情形主要都出在沒有自信與能力,如果在歐美國家或是日本,請外部講師來企業內訓,一定會提醒老師不要用產業內的案例。原因有二,其一為可能會觸及營業秘密的問題,其二是這個領域的內容,外部講師絕對沒有企業內部來得清楚,怎麼可能請一位只看到表面的外行人來指導內行人。

請外部講師的主要任務之一就是聽一些自己產業內不熟悉的領域。當然,國內企業管理能力普遍不行,就是希望能藉由老師的轉述,直接拿到別人做得好的東西進行複製,因此同質化成了現況無法避免的價格殺手的主兇。(隱藏的問題還蠻嚴重的,主要是外部講師的智慧財產權意識是否足夠?)

採購沒有行業別,在A公司應用的採購技巧,到了B公司就無法使用,那是屬於行業特殊性的技術,無法攜帶。一旦離開了這個單位,就必須重新來過,知識價值只是片段,毫無積累性。這種人才碰到企業轉型或是變革的需要時,就成了人裁的包袱。(十個一年只是一年,一個十年才是十年,知識積累是有其必要條件的)

管理的領域,有原理原則與專業的部分,原理原則的東西,可以放諸四海,發揮管理的效能,達成組織的任務目標,這就是『適所適才』的概念。有了可攜帶的能力,加上俱備創新的思維,這樣的人才,不會因為地域性、文化性、任務性與工作性的差別而有所不同。任何時刻,只要接到任務,無論身處何處,與何種人共事,都可以駕輕就熟地完成組織任務,這就是MI,T。世界是平的,人才應用,沒有地域與文化差異的存在,只有任務與目標,組織要培育的就是具備此種能力的人才。

再舉個例子來說明。2011年採購協會年會上,Q&A的場合,一位花店的老闆娘提出一個問題。她提到:『整天的研討會,不是製造業就是餐飲業,這些產業的採購技術很成熟,但是否能教一點花店的採購?』一副委屈樣。老師們也都給了一些建議,不外乎請她多學習,殊不知這些都無濟於事,隔靴搔癢,這位學員的真正問題是少了MI,T。

任何企業,只要需要採購物資,都必須有個前提,那就是明確的規格。傳統的花店根本不知道何謂規格,只知道送花,然後再依經驗篩選,對於在乎美感的花店,自然會有規格外的花被當成次級品處理。不管怎麼說,並不是產業別的採購技術的差異,而是一些傳統產業根本還不知甚麼是採購。

採購的第一個條件就是規格,任何產業都一樣,這就是MI,T。懂得原理原則後,專業的部分只要假以時日,自然駕輕就熟。不懂原理原則,採購只看到專業部分,自然就無法觸類旁通,才會出現行業別的問題。台灣的教育最大的敗筆就是只教會考試,碰到需要轉用的時候,就卡住了。學校教育如此,社會教育也是如此,補習教育更是如此,在此環境下,自然無法跳出同質化的窠臼,這也說明了立即培育MI,T人才的迫切性。

今天早上在Discovery頻道上,看到一個挖礦工人的故事。當然題材很豐富,吸引個人的就是一句話。礦場晚班績效一直無法突破,礦主找了一位新主管,這位主管在接受工作時,只說了一個重點業績沒做到,公司就不可能賺錢;公司不賺錢就會倒閉,沒有了公司,就沒有工作機會,所以要努力的把業績做出來。

企業員工如果都有這樣的思維,這公司要倒閉都不容易,問題是老闆如何讓員工都有如此的認知,單靠選材是無法長久,必須用、育、留四管齊下才可能達到,特別是績效管理的部分。

Latest comments

03.11 | 01:10

上述11點,能做好好難~
ISO 30414規範沒看過條文,不過覺得好扯,管理應該是變形的/彈性的,把它「標準化」「規格化」似乎不妥,即使是最低標準,那也何必給個最低標準呢?是要大家遵循最低標準=合規就好呢?

03.05 | 22:09

My sentiments exactly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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