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策扮演領頭羊角色
綠色施政(2010/2/7)
要談環保,要談綠色,要談ECO,就不得不先談綠色施政。沒有一個有環保概念的施政,企業再怎麼有心,都只有事倍功半,甚至緣木求魚。社會責任大家都會說,事不關己或是拔一毛以利天下之舉,絕非一般企業家會主動去面對的。
貴為經營之神的王永慶先生,他還不是遊走在環保的法律邊緣,鑽法律漏洞。甚麼企業社會責任,是必須賺到錢後才會談到的,甚至賺到錢也都只是表面的虛晃一招。如果完全依照法律規定,這中間的問題恐怕就不是那麼單純了。所以要談環保,還是必須從綠色施政談起,否則意義不大。今天就來談談綠色施政:
談綠色施政的第一個面對的難題是要經濟發展還是要環境保護。經濟發展的績效容易讓老百姓看到,討喜有選票;環境保護只有一小撮的人在疾呼,與大部份人的生活,並沒有立即與直接的影響,自然得不到共鳴。您想,在此情況,一個必須透過選舉才有可能執政的環境下,除非是一個有良知、遠見與魄力的政治家,大部分人應該是選擇選票的。
環保與經濟發展真的是互斥嗎?沒有融合的條件嗎?以往的觀點或許大部分的人是這麼的認為,但在有心人的大聲疾呼及環境的惡化加速之下,各國政府也不得不面對此一課題。或許對於地球末日說會有一種杞人憂天的鄙視,最近各地的天災,卻不得不讓是人必須面對與反省。並不是經濟與環保孰重的問題,而是以前人類的貪婪,過度的消耗資源下,才讓地球出現疲態。適度的節制,與更用心的消費,ECO是一條可以與經濟發展並行的路子。
要做好環保,首先必須要為政者真正的去理解環保的意義,從心理產生一股對環境的尊重的態度,才可能會反映在施政方針裡。一個非口號的政見,更必須很清楚的告知老百姓,讓大家都知道環保的重要,有了這股環保意識後,其他的手段才施展得開來。試想,政府沒有特別的鼓勵措施,要老百姓自動自發的做環保,那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。
那政府的綠色施政這要有哪些方面,接下來就來探討一下,政府該做甚麼,不該做甚麼。首先環保方針的宣導,讓老百姓知道有這樣的一個方向,接下去就是環保的施策。有哪些方面的施策手段,舉如:
政策上:在經濟發展上,以環保為優先的政策推動。譬如鼓勵環保技術的研發,制定一些環保政策來引導消費行為(如政府採購法的綠色採購條款);
制度上:制定環保標章、制度規章、促進產業環保升級;
管理上:胡蘿蔔方面,投入環保產業的促進、對環保技術的獎勵、對環保產業的優惠,及由國家級的研究單位帶頭研究環保技術,並移轉給民間等;
棒子方面,則是對破壞環境者的懲罰,讓不環保的行為得不到好處;
教育上:從系統與制度面,對老百姓的環保教育(從學校教育、家庭教育到社會教育);
消費上:從綠色採購與綠色消費、到平常的節能減碳等等。....
這部分最主要的是環保政策帶來的產業促進與升級,因為政府的推動,讓企業願意也有利可圖,在經營企業中,處處考慮到環保。這點日本政府就比台灣政府強多了,日本政府一直鼓勵企業做環保,佳能的零污染工廠、全錄的零廢棄設計等等,都是企業配合政府的措施,投入環保的成功案例。
那政府甚麼事不該做?其實不多,只要不用行政命令干涉環境影響評估,就是起碼的環保政策。問題是那可能會減緩經濟發展,也因此可能會失去選票,所以大部分的政府都會因此下台。以花蓮來說,蓋一條高速公路滿足這一代的人,可以有更好的收入,但卻賣掉未來子孫的好山好水與好前途。
一個沒有政府鼓勵的措施,絕對沒有企業會考慮環保的;政府沒有一些規定,根本不會有企業會投入環保;如果政府規定沒有通過環保標章,就不能上市銷售,那企業就自然不得不做環保了,否則我行我素,反正在台灣只要有錢,根本就不會有社會責任的問題存在,因為有很多的政治人物需要這股力量來支撐。所以最後的境界是政治環保,政治的社會責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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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述11點,能做好好難~
ISO 30414規範沒看過條文,不過覺得好扯,管理應該是變形的/彈性的,把它「標準化」「規格化」似乎不妥,即使是最低標準,那也何必給個最低標準呢?是要大家遵循最低標準=合規就好呢?
My sentiments exactly!